對于目前大多數的購買者來說關于住房土地使用權期限的有關問題都心存疑慮。如果自己購買的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該怎么辦?是否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所購買的房子就不屬于自己了?帶著諸如此類的問題,讓我們來聽聽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國土資源部部長做出的回答吧,相信你心中的疑慮會削減不少呢。
3月8日,全國兩會“部長通道”,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布了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針對當下諸多社會熱點問題進行的詳細回應。
對于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問題,姜大明部長回應稱,有恒產者有恒心,對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續期問題,正在深入研究調查,并將積極提出相關法律安排建議,“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
據姜大明部長介紹,在相關法律安排出臺前,少數地方遇到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有關部門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過渡性解決方案,即不需提出續期申請,不需繳納相關費用,正常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并表示在房地產方面,會堅持去庫存與防過熱兩者并重,對不同地區采取分類指導,因城施策。
房地產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限以及房地產去庫存等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困擾購房者的問題,相信在國家及政府部門的大力積極的協調之下,未來的房地產市場會更加的規范及穩定,不論是投資還是自住都將成為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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